旺苍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垃圾填埋场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
1、填埋区作业人员应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
程及填埋工艺要求作业。
2、定期检查沼气产生量,若产气量达到可利用的条件时,要及时利
用,防止沼气自燃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填埋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
织人员扑救。
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习。
5、严禁在填埋区使用明火,严禁吸烟。确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必
须向场部提前申请, 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测, 具备使用明火的条件时方
能使用。
6、加强填埋区进场道路的维护,确保道路平整,使垃圾车畅通无阻
7、进场道路车辆故障而阻止其他车辆进出时, 应在故障发生后 30 分
钟内将故障车拖离现场,以免影响其他垃圾车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
8、填埋区推土机在同一地方作业, 前后距离应大于 8m,左右相距大
于 1.5m。
9、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填埋区。确因公事需进填埋区,必须
报场领导批准后,由专人陪同,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品,才能进入。
10、若遇暴风雨、雪天气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