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为统一集团公司纸质、照片、音频、视频档案数字化的主要技术要求,推动
档案现代化和数字档案馆的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单位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及数字化成果的管理。
2 总则
2.1 基本原则
2.1.1 同步检查档案实体质量,确保数字化成果的真实、完整。
2.1.2 采用先进的数字技术,确保数字化成果的长期有效、数据兼容和安全迁
移。
2.1.3 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及数字化成果的安全。
2.1.4 确保档案实体与数字化成果间的有机联系。
2.2 过程管理要求
2.2.1 制定档案数字化的总体方案、技术路线与工作方法,确保档案数字化工
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流程化。
2.2.2 档案数字化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转换) 、数据处
理、数据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
2.2.3 建立档案数字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机制和工作制度,确保档案数字化工
作的安全与高效。
2.2.4 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
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2.3 数据挂接
2.3.1 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图像、音频、视频数据,经质量验收合格
后,加载到档案数据库服务器。 通过编制的程序或借助相应的软件, 实现档案数
据库条目与相关联的数字图像、音频、视频批量的快速挂接。
2.3.2 认真填写档案数字化挂接检查情况登记表单, 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 (张、
盘)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张、盘)数与档案整理、扫描(转换)时
填写的页(张、盘)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
2.4 数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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