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市**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市**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 招标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企业。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
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
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行政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企业。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
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和服务及合同中规定
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