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常用材料及工具规格检查
2.1 水泥及水泥制品
a. 目前市话管道工程施工中选用水泥有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
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三种,一般选用标号为 325#水泥。
b. 水泥从出厂到使用,不宜超过三个月。已受潮、变质、结块的水泥
严禁使用。
c. 水泥制品应有出厂检查合格证。进场后要逐个逐块检查,其规格应
符合设计规定,水泥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破损及断裂。
d. 水泥制品应达成养护标准,没有达成养护标准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e. 水泥管道的管身应完整,不缺棱角;管孔的喇叭口必须圆滑,管孔
内壁应平滑无凹凸、起伏等缺陷;管体表面的裂纹(指纵横向)长
度小于 50mm,超过 50mm 的不宜整块使用;管块的管孔外缘缺边应小
于 20mm,但外缘缺角,其边长小于 50mm 的,可以修补后使用。
f. 水泥基础应完整光滑,表面无裂纹,基础有缺角不大于 20cm,修补
后可使用。
g. 人孔上覆板的钢筋配制、加工、绑扎以及混凝土的标号应附和设计
图纸的规定。规定上覆表面完整、平滑,无塌陷、裂纹。
2.2 混凝土及水泥砂浆
a. 配制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配料比应符合设计规定及使用标准。
不同种类、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b. 混凝土的搅拌必须均匀,以达成颜色一致的标准,搅拌完毕的混凝
土应在初凝时间(约 45 分钟)内浇灌。
c. 浇灌混凝土构件必须进行振捣,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
层依次进行,捣固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
2.3 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