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卡板消毒作业流程
#### 目的
为了维护国家对外贸易信誉与利益,确保进出口商品的安全性与合规性,国家对特定商品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本文件旨在明确19卡板消毒作业流程的具体步骤及相关职责,确保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避免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植物危险性病虫害等的传播。
#### 范围
此流程适用于所有需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并依据法律规定需进行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需要通过卡板运输的商品,在进出境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应的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 参考文件
- 关务培训教程:提供关务基础知识及操作指导。
- 关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详细说明如何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报检等操作。
#### 职责
- **交关单位**:
- 负责提交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合格凭证。
- 审单后将熏蒸消毒证书交付给境外公司。
- **收货中心**:
- 及时回收熏蒸消毒证书并转交给保税账务部门。
- **保税账务单位**:
- 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 从收货中心回收熏蒸消毒证书。
- **外关务单位**:
- 负责审核资料并填写出入境货物报检单。
- 将报检单提交至宝安检疫局电脑录入系统。
#### 作业流程
1. **需求单位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对于被列入《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经过检验的商品,必须依法实施检验。需求单位据此提出申请,并提供“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合格凭证”及熏蒸消毒证书样本。
2. **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外关务单位依据需求单位提供的资料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到宝安检疫局进行预录入及打印正本报检单。
3. **审单缴费**:持正本报检单到植检科进行审单并缴纳相关费用。
4. **获得熏蒸消毒证书**:审核通过后,前往出境窗口领取加盖公章的熏蒸消毒证书,完成卡板消毒作业。
5. **海关结案**:为防止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等有害生物的传播,保护国内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强制性检疫。完成上述流程后,由动植物检疫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海关凭此放行通知单接受报关。
#### 附件
-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合格凭证
- 出具货物报检单
- 熏蒸消毒证书
#### 实施与修订
- 本办法经批准后生效,任何修订也须遵循同样程序。
#### 修訂履歷
- 版次:A
- ECNNO.:初次发行
- 修訂项次:无
- 备注:首次发布
#### 时间安排
| 步骤 | 时间 | 累计时间 |
| ------- | ------ | -------- |
| 提交资料 | 8小时 | 8小时 |
| 审单缴费 | 4小时 | 12小时 |
| 获取证书 | 4小时 | 16小时 |
| 海关结案 | 8小时 | 24小时 |
通过以上详细的作业流程及责任分工,可以有效地确保进出口商品的安全与合规,同时也能够提高整个流程的效率,保障国家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