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
1、 不涉及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费
用,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的相关费用
2、 涉及补价的
A、支付补价的: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支付的相关费用
B、收到补价的: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换出
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补价( 1-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例 1:A 公司以生产用的设备换入 B 公司库存商品办公家具, 换入的家具作为固定资产。
设备的账面原值 200000,累计折旧 150000,公允价值 80000 元。办公家具帐面价
值 70000,公允价值 80000,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 A 公司在交易中支付运杂费
3000 元。B 公司销售家具的增值税税率 17%。
A 公司换入的办公家具入帐价值= 200000-150000+3000=53000
B 公司换入设备的入帐价值= 70000+80000×17%=713600
例 2:如果上例中 A 公司另外支付补价 5000 元(比例 5÷80=6.25%)
A 公司换入的办公家具入帐价值= 200000-150000+5000+3000=58000
支付方不确定损益
B 公司换入设备的入帐价值= 70000-(5000×70000÷80000)+80000×17%=7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