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作业的重要文件,旨在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工地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份制度详细规定了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制度、动用明火的审批流程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一、防火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负责人全面负责,建设单位需配合监督,共同提高防火意识。
2. 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计划。
3. 发生火警或火灾,须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同时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
4. 在工程合同中应包含防火安全条款,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消防要求。
5. 明确划分作业区、材料堆场、生活区等,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夜间保持照明,并安排值班巡逻。
6. 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要经过审批,结束后及时拆除,避免在高压线下搭建。
7. 配备足够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定期更新,确保功能完好。
8. 严格焊割作业的安全管理,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保持氧气瓶、乙炔瓶等与易燃物的安全距离。
9. 冬季施工时采取保暖措施,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处理隐患。
二、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 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防火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区域。
2. 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如使用电炉、煤油炉,吸烟等。
3. 定期检查灭火器,确保药物有效,及时更换。
三、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审批涉及禁火区域,需提前一周报批,经多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审批涉及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需提前四天报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3. 三级动火审批相对简单,需提前三天申请,由项目防火负责人批准。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维修保管,对故意破坏者进行处罚。
2. 器材保管人员应具备消防知识,认真负责。
3.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超期或损坏的器材。
五、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训练,以提升应对火灾的能力,保障工程安全。
这份制度为施工现场提供了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指导,通过严格的管理和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火灾风险,确保了工地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