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 “互联网 +先进制造
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7〕50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互联网 +先进制造
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辽政发〔 2018〕
13 号)精神,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
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低时延、 高可靠、广覆盖的
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5 家具有行业和区域
竞争力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打造 5-10 家云平台
服务商,推动 50 家行业标杆试点示范企业,培育 20
家企业成为工业互联网应用省级标杆企业, 3 家企业
作为省级标杆示范样板,形成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
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
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引导企业应用
500 个面向特定行业、 特定场景的工业 APP,推进 5000
家中小企业上云。争取大连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成为
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