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
股东到会情况:
参加会议股东: ; 弃权股东:无
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万元,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出资万元、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为监事。其中为职工代表。
六、通过公司章程。
七、全权委托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
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