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风险,保护施工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标准。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涵盖了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以及总平面布局等方面。
1. **临时用房与临时设施**:
- 临时用房指的是为施工服务的非永久性建筑物,如办公用房、宿舍、厨房等。
- 临时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等,服务于施工过程,但并非永久性结构。
2. **临时消防设施**:
- 这些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旨在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扑救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 临时疏散通道是在火灾或意外事件发生时,供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的安全路径。
3. **总平面布局**:
- 临时用房和设施的布局需满足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 必须考虑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数量和位置,以确保消防车通行,通常不少于两个,且在不同方向。
- 各功能区如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应相对独立布置,以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上风侧,远离可燃材料和人员密集区。
-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建筑集中区和明火作业区,不应设在架空电力线下。
4. **防火间距**:
-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至少15米,可燃材料堆场与在建工程10米,其他设施与在建工程6米。
- 主要临时用房、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参照具体表格,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间距可适当减小,但要满足特定条件。
5. **消防车道**: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距离在建工程、临时用房等不宜小于5米,不超过40米。
- 临时消防车道应为环形或设有足够大的回车场,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右侧应设置指示标识。
- 特定条件下,如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并设立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该规范全面规定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降低火灾风险,并为可能的紧急情况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