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应对矿井地面原煤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秩序。预案涵盖了多种事故类型,包括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尘瓦斯爆炸和其他伤害。
机械伤害,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或静止部分与人体接触导致的伤害,如皮带、刮板运输设备、破裂设备等,可能造成肢体伤残甚至死亡。起重伤害主要发生在使用起重机的场合,如牵引链断裂、碰撞等,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触电伤害多发生在配电设施、线路和设备周围,包括电弧烧伤、电烙印等多种形式,常见原因是误操作、接近高压带电体等。
火灾可能发生在带式输送机、易燃物仓库、储煤场和电气设备集中区,因过载、燃烧作业不当、易燃物泄漏等原因引起,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淹溺事故主要发生在蓄水池和沉淀池,而高处坠落则涉及高空作业时的安全防护问题。坍塌事故可能因结构不稳定或过度负荷导致,如煤仓清理、煤堆坍塌等。瓦斯积聚在原煤仓等区域,可能引发爆炸和窒息事故。煤尘在筛分、破裂和运输过程中产生,无降尘措施时可能导致煤尘爆炸。
此外,还有压力容器爆炸、放射性辐射、车辆事故、噪声、振动、高温、腐蚀、雷击、地震和光照照明不良等其他潜在危险。应急预案的启动原则是当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特定事故无法立即处理时,由矿井调度指挥中心启动。响应原则要求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前往现场,执行救援工作。有事请假原则确保救援小组组长离开时,职责得到妥善交接。指挥原则则是确保救援过程的有序和高效。
该预案的制定旨在全面考虑矿井地面原煤生产系统的各种安全风险,提供一套完整的应急处理框架,以提高事故应对能力,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