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控室 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消防监控系统灭火操作
二、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
1.消防各系统属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需观看各
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2.观看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二)操作中
1.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
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看,同时与该层人员准时取得联系。若
为火险马上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
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加压送风系统:依据火灾的不同方位,快速打开相应的
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
动操作。
3.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
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
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
后,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
动启泵时,应马上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
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