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治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制度
1 目的
依照《平安消费法》及企业平安达标标准规定,企业应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和装备足够
的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专门负责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工作,为标准工厂平安消费治理机
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平安治理机构设置及人员装备。
3、职责
3.1 厂长负责工厂平安治理协调机构和平安治理机构设置及人员装备
3.2 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平安治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4 治理内容
4.1 平安消费委员会的设置
a)工厂成立平安消费委员会,成员包括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消费厂长、机动副
厂长、总会计师、质量厂长、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职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厂长担
任。
b)平安消费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员工应清晰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员工
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C)平安消费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专题会议,审查平安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
调处理存在的平安咨询题。
D)平安消费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构成会议纪要,其中必须包括工作工程清单,并由平安
消费委员会主任签发。
E)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处,安监环保处是安委会日常治理机构,安监环保处为安
委会办公室主任。
4.2 平安消费治理部门的设置
a)平安消费治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平安治理人员,专门从
事平安消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