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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门类包括 63~65 大类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电信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
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6311 固定电信服务指从事固定通信业务活动
6312 移动电信服务指从事移动通信业务活动
6319 其他电信服务指除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外,利用固
定、移动通信网从事的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有线广播电视网和信号的传输服务
6322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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