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广播电视业务》的文件内容涵盖了广播电视节目的核心概念和分类,以及电视和广播传播符号的详细分析。以下是对这些知识点的详细阐述:
广播电视节目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出内容的基本组织形式,包括新闻性、教育性、文艺性和服务性等不同类别,可以根据内容、构成形式、播出方式、时间和次数等进行细分。例如,直播节目和录播节目、定期节目和特别节目等。
在广播传播中,声音是最主要的传播符号,语言、音响和音乐构成了广播内容的基础。语言广播中,新闻播音语言、新闻报道语言和实况语言各有其特点,分别对应规范性、自然性和现场的真实性。音乐则分为音乐节目、节目音乐和实况音乐,实况音响和音响效果在新闻节目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前者强调客观真实,后者则更多地用于非客观再现的场景以增强效果。
电视传播符号包括声音和图像。声音部分与广播类似,但电视的图像要素更为丰富,包括文字、示意图和图表、照片和图片、影像。电视影像具有再现性、时空一体、声像一体等特点,且包含镜头与蒙太奇、画面构图、光线、拍摄角度、运动镜头和景别等关键元素。其中,蒙太奇是电视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镜头的组合创造出连贯或对比的效果,画面构图则涉及到主体、陪体、前景、背景和空白的布局。
在电视新闻的语言表达中,需要注意易于接收、可听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通俗性,确保信息能有效传达给观众。广播新闻中,音响与文字稿的配合至关重要,解说词应与音响紧密结合,形成互补,以便听众更好地理解和感受新闻内容。
这份资料深入探讨了广播和电视这两种媒体在节目制作和传播中的技术和艺术,对于理解编辑记者和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掌握这些基础知识,从业者能够更好地创作出吸引观众并传递信息的高质量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