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款,主要知识点包括:
1. 所得来源确定: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通常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的被投资企业所在地、提供劳务的所得支付地以及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等原则来确定。
2.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各类企业,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它们的税收责任归属于个人。
3. 企业所得税税率:居民企业适用的基本税率为25%,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减按1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是20%;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所得的税率通常是10%,而非15%。
4.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息支出需符合税收规定,如借款费用可按会计准则归集和分配,其中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以直接税前扣除。如果集团内部成员企业共享借款,借入方需提供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才能在税前扣除。
5. 亏损弥补:企业的亏损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抵扣,案例中2009年和2010年的亏损可以在2011年的盈利中抵扣,抵扣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6. 合伙企业税务处理: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均需按照各自比例缴纳相应的所得税,采用“先税后分”的原则。
7. 政策性搬迁:企业在政策性搬迁过程中,相关收入和处置收入可能在一定期限内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需合理利用这些收入进行资产重置或改良,并按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
8. 企业重组税务处理:企业重组涉及多种类型,如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可以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重组中的对价支付形式不限于股权。
9. 收入确认时点:企业所得税中,收入通常在合同约定的应付日期、实际支付租金日期、实际收到捐赠的日期或利润分配账务处理的日期确认。
10.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出:在中国境外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属于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而固定资产采购费、设备租赁费和境内的公益性质捐赠则属于。
11.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需调整不符合税前扣除规定的费用,如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超标准部分)、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销售收入15%的部分)。
12. 软件生产企业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职工培训费用可全额扣除。超出标准的福利费需进行调整,案例中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3. 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企业发生的某些支出,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可能受到税前扣除的限制,而职工福利费、培训费用等则有特定的扣除标准,超出部分可能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内容涵盖了企业所得税的主要知识点,包括纳税主体、税率、收入确认、费用扣除、亏损弥补、企业重组、政策性搬迁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相关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