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语言编程规范
一、 排版
1. 程序块要采用缩进风格编写,缩进的 TAB 键一个.
2. 相对独立的程序块之间、变量说明之后必须加空行.
3. 较长的语句(>80 字符)要分成多行书写,长表达式要在低优先级操作符处划
分新行,操作符放在新行之首,划分出的新行要进行适当的缩进,使排版整齐,
语句可读.
4. 循环、判断等语句中若有较长的表达式或语句,则要进行适应的划分,长表达
式要在低优先级操作符处划分新行,操作符放在新行之首.
5. 若函数或过程中的参数较长,则要进行适当的划分.
6. 不允许把多个短语句写在一行中,即一行只写一条语句.
7. if、while、for、default、do 等语句自占一行.
8. 对齐只使用 TAB 键,不使用空格键.
9. 函数或过程的开始、结构的定义及循环、判断等语句中的代码都要采用缩进
风格,case 语句下的情况处理语句也要遵从语句缩进要求.
10. 程序块的分界符(如 C/C++语言的大括号'{'和'}')应各独占一行并且位于同一
列,同时与引用它们的语句左对齐.在函数体的开始、类的定义、结构的定义、
枚举的定义以及 if、for、do、while0、switch、case 语句中的程序都要采
用如上的缩进方式.
11. 在两个以上的关键字、变量、常量进行对等操作时,它们之间的操作符之前、
之后或者前后要加空格;进行非对等操作时,如果是关系密切的操作符(如->),
后不应加空格.
12. 程序结构清晰,简单易懂,单个函数的程序行数不得超过 100 行.
二、 注释
1. 一般情况下,源程序有效注释量必须在 20%以上.
2. 说明性文件(如头文件.h 文件、.inc 文件、.def 文件、编译说明文件.cfg 等)
头部应进行注释,注释必须列出:版权说明、版本号、生成日期、作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