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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
制订人: 制订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质管部、业务部、储运部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实际工作中
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卫生部 90 号令)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4、职责:质量管理部、信息部对本制度负责。
5、内容:
5.1、 树立“一切服务于公司”,“一切围绕实施 GSP”的思想,信息部对公
司所有电脑设备、应用软件故障应能及时快速维修与排除。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
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
监管的实施条件。安全有效维护公司网络系统、改造工作,保证经营业务正常进
行,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方便实用的现代化电脑办公网络技术服务。
5.2 按照新版 GSP 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及环节的质量控制功能,
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运输等管理系统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
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 GSP 要求的行为进行
自动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5.3 计算机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5.3.1 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和终端机;
5.3.2 有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安全可靠的信
息平台;
5.3.3 有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