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保护知识产权,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推动发明创造的转化和应用,提高公司创新能力,促进
公司专利、软件著作权工作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 职 责
等日常管理工作。
3 定 义
公司为专利权人。
3.2 公司员工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公司的职务发明创
造:
3.2.1 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3.2.2 发明人或设计人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
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