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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内勤工作职责
内勤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之间、律师与外界联系的纽
带,也是律师事务所对外形象的窗口,内勤工作的好坏对律师事务所有直
接影响。为此,特制定内勤岗位职责,以便年终考核。
一、内勤人员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二、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出具的一切书面函件,内容真实,不得有错,不
得涂改;律师出差带律师所空白函件和对外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非格式
函件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
三、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1、填写接待登记本,搞好登记工作。
2、接听电话、客户咨询,须文明用语,热情大方并告知相关律师的电话号
码及联系方式, 经客户同意, 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 以便客户的问题回复。
3、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布置的工作在职权范围内自行处理, 无权处理的
应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相关负责任人。
四、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工作。
1、应熟记每位律师手机电话号码(含主管局、市律协分管领导及其管理科)。
2、及时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物品。 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文
件、年度的专业报刊、书籍、所里的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记录、律师会
议记录、所里的历史档案、 律师事务所重要文件的记录、照片、 影像资料、
报刊杂志上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公益档案、荣誉证书、聘用协议、法律
顾问合同、律师个人档案以及所里其它的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