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是消防安全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言,它们起到了预防和快速响应初期火灾的作用。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涵盖了人员配备、站房设置、器材配备、工作职责和管理值守等多个方面。
人员配备是微型消防站的核心。每个微型消防站至少应有6名工作人员,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和控制室值班员。其中,站长通常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而消防员则可以从现有的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中选拔。所有人员都需要接受岗前培训,学习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和防火巡查知识。
站房设置方面,微型消防站需要有专门的值守和器材存放空间,可以与消防控制室合并使用。站房内应配备外线电话、对讲机、网络和广播系统,以确保通讯畅通,并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外部应有明显的标识标牌,表明其为微型消防站,站房内部需公示组织结构、职责、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
器材配备是微型消防站执行任务的基础。按照规定,微型消防站应配备灭火、通信和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辆、水枪、水带、灭火器材、强光照明灯、对讲机、破拆工具、个人防护装备等。此外,应确保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以便快速响应。
微型消防站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防火巡查、消防教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站长负责日常管理,消防员负责扑救火灾和巡查,控制室值班员需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驾驶员则要确保消防车辆的正常运行。
在管理值守上,微型消防站应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接到火警信息后能迅速响应。同时,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经费、人员管理和福利等也由单位保障,并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微型消防站是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的关键,其建设标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的人员配置、设备配备和高效的工作流程,微型消防站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行动,有效控制火势,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