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是确保电厂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该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烟气系统在设计、施工、检修和运行维护中的消防安全问题,旨在预防火灾风险,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 设计补充要求:
- 烟气系统配套消防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备性。
- 高度超过20米的设备和构筑物,如吸收塔和烟道,应确保消防水压力,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栓和水带,以便快速有效地扑灭火源。
- 优化通道隔离设计,如加装挡板,防止烟气蔓延,同时设置双逃生通道以备紧急疏散。
- 对于电缆和可燃部件,需涂防火涂料,增设防护罩等隔离措施,防止短路引发火灾。
- 加强除雾器和冲洗水系统的备用接口,提高灭火效率。
2. 施工(检修)消防安全补充规定:
- 危险材料如橡胶板和鳞片应存放在有围栏和警示标志的区域,10米内禁止动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水。
- 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危化品仓库,仓库应远离人员密集区,且内部设施需符合安全标准,人员进出和材料管理需严格控制。
- 施工现场应设立围栏,明确禁火区,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保证通风良好,使用防爆照明和防爆电源接线盘,防止火源引入。
3. 现场管理:
- 施工(检修)区域应实施隔离管理,专人负责,进出口设置并实行登记制度,确保火源控制。
- 制定火灾处置方案,确保人员了解应急流程,并将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公之于众。
- 选择安全的危化品运输路线,避免经过检修区域,并在运输时段实行全面禁火。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水平,降低因腐蚀、易燃物质使用和施工操作不当导致的火灾风险。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检修和运行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以保护电厂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