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是建筑施工领域中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建设单位(甲方)与承包单位(乙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责。以下是协议中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1. **人员管理**:乙方需确保所有分包单位的手续齐全,如《临时居住证》、《用工证》等,并禁止使用非法劳动力、童工、女工及残疾人员。乙方人员变动需及时报告,未按规定登记的人员可能会导致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乙方在进入工地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且需将证件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
3. **执行安全规范**:乙方在施工时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xx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等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和教育违章行为,对逾期未改正的,可下令停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 **安全员设置**:乙方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佩戴安全员标志,并配合甲方安全员工作。
5. **高处作业安全**:针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常见事故,乙方需确保所有人员佩戴安全帽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高于2米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无可靠防护措施时不得作业。
6. **特种作业**:乙方应根据承包工程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确保其持证上岗。
7. **物料运输**:电梯、高车或溜槽是清理渣土和物品的指定方式,严禁向下抛掷,以防物体打击事故。
8. **电气安全**:现场用电只能由有证电工操作,禁止乱接乱拉电线,电源线需采用三相五线制,移动式电动工具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9. **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当安全与进度冲突时,必须优先保障安全,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协议效力**: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存一份,分包单位必须遵守附带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规者将受罚。
该协议的签订旨在强化双方对消防安全的重视,通过明确责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都可能导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