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油水管理技术规程知识点解析
#### 第一部分:机械用润滑油的规定
**1. 进油规定**
- **成分化验与合格证明:** 所有进入有限公司的润滑油(脂)需附带与产品牌号一致的成分化验单及出厂合格证。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油品不予采购和使用。
- **有效期限制:** 如果油料出厂至购买时间超过六个月,则必须提供近半个月内的油品成分重新化验报告,否则不予接收。
- **禁止非定点厂产品:** 任何情况下不得采购非国家定点厂生产的润滑油(脂),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者将受到行政处分。
**2. 油料管理规定**
- **专人管理:** 机械用油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严格的进发料制度与账目管理。每个油品容器都应附带相应的成分化验单,并明确标注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及进货日期等信息。
- **先进先出原则:** 领发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油料的有效利用。
- **储存环境:** 油品应储存在防风沙、防雨的室内环境,容器需保持清洁并妥善密封。
- **定期检测:** 对于存储超过半年的油料,需每月进行抽样化验分析,并保存化验结果。
- **协作机制:** 物资采购人员、机械设备人员、油料管理人员及化验分析人员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确保采购计划合理、适量。
#### 第二部分:润滑油料使用规定
- **禁止混用:** 不同品牌或不同牌号的油料不可混合使用。
- **沉淀要求:** 使用前需对油品进行沉淀处理,其中机油需沉淀24小时、液压油需沉淀72小时、液力传动油和透平油需沉淀48小时。
- **用油记录:** 对于所有机械设备,需记录每次更换润滑油(脂)的情况,建立完整的用油档案。
- **质量监控:** 使用中的机械内部的液压油和液力传动油需每月进行抽样化验分析,对于变质油料要及时更换,并查明变质原因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第三部分:机械用水的规定
- **软化处理:** 对于采用外部大循环冷却系统的机械(如空压机、大型发电机组),其冷却水需经过软化处理后才能注入循环水池。
- **内部循环用水:** 机体内循环的冷却水同样需经过软化处理;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使用煮沸后的冷水或蒸馏水作为替代。
- **雨水使用:** 在雨水丰富的地区作业时,可以使用雨水作为冷却水源。
- **禁止使用混浊水:** 严禁使用混浊且含有大量悬浮物的河水作为机械的循环水。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油水管理技术规程》主要针对机械用油及用水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旨在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并有效预防因油水管理不当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这些规定涵盖了从油水采购、储存、使用到维护的全过程,为机械设备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