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我矿“一通三
防文件汇编《强化瓦斯排放管理的规定》(试行),制定
以下常规排放瓦斯措施,望所有参加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条件:
1、临时停风时间短(不超 24 小时)且瓦斯浓度低于
3%的掘进工作面(含煤巷、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和有瓦斯涌
出的岩巷工作面)。
2、停风原因查清楚且故障已排除。
3、必须向矿及通风队值班人员汇报,矿及调度有记
录可查。
二、地面指挥部地点及指挥机构:
1、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2、总指挥:当日值班矿领导。
3、参加人员:矿调度、安检科、机运科、通防科、
通风队、施工单位值班人员。
三、井下指挥部及参加人员:
1、井下指挥部设在掘进工作面电话处。
2、井下指挥人员:施工单位跟班人员及通风队班组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