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 DCS 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提高公司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下简
称“控制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
满、优运行,制定本规定。
1.2.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处理器为
核 心 构 成的分散 型 控 制 系 统 ( DCS )、 紧 急 停 车 系统
(ESD)、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
统 ( IPC ) 、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 SCADA ) 、 先 进 控 制
(APC)及优化控制用上位计算机等。
2.机构与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为公司控制系统的主管部门,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负责制定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2.1.2.审定公司控制系统更新、系统硬件及软件大修
计划及方案;
2.1.3.检查考核控制系统的管理运行状况。
2.1.4.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控制系统的点检标准及
运行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