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于切实加强停工停产煤矿隐患整改安全工作及复工复产验
收工作的通知》(古安委〔2021〕21 号)要求,我矿已
完善安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领导小组,配齐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
实行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实施工作特编制安全技术措
施如下:
一、巷道和采煤工作面维修及支护安全措施
维修巷道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有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
巷时人员撤退的安全出口。
更换梁腿前应先找掉浮(活)矸石,只有确认安全后,方
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在巷道的上方若有大块的岩石找掉不下来,必须先打支柱
支护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不准一人维修巷道。每组维修人员必须四人以上,设一人
专门观山,只有先架好新的支架后,才能撤换不起作用的
旧支架。
在接近遇构造带时,必须加强构造带附件的支护密度,将
构 造 带 的 支 护 柱 距 由 原 来 的 700mm 缩 小 至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