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采煤机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
考试合格者方可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2、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它设备物件。
3、每班司机必须配备两个,否则不准开机运行。
4、在无冷却水、喷雾水或水压、流量达不到要求的
情况下,不准开机运行。
5、遇坚硬夹层超过采煤机硬度指标,不准强行截割。
6、采煤机所用电器,液压保护装置必须保护灵敏可
靠,不准甩掉。在特殊情况下,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
总工程师批准,但绝不允许在无保护状态下长时间运行。
7、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其它紧急情况
下,可采用紧急停机拉线开关或按遥控器上的急停按钮,
使机器在任何地点马上停机,检查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8、坚持采煤机正常检修,不准带病运行。
9、采煤机在每班正常停机后,应将滚筒降至水平偏
下位置。
10、在摄氏 18 度以下,不要起动机器;在 18 度到
21 度之间启动机器前,举升摇臂使油加温到 27 度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