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1.1 一般规定
1.1 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
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
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
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
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
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
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
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
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
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
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
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
应减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