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运行中的电气装置上工作时分为以下
三类情况。
a.在电气装置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所有装置,
包括架空线、电缆引入线已全部停电,通到邻室共用的低
压母线及低压配电箱有遮栏,且工作人员在任何位置都不
可能触及带电部分,通至相邻的具有电压超过 10OOV 的电
气室的门全部闭锁。
b. 在 电 气 装 置 部 分 停 电 的 工 作 , 是 指 电 压 超 过
10OOV 的装置部分停电或虽已全部停电,但有 10OOV 以
下的带电设备没有遮栏,或通到邻室共用的 100OV 以下的
带电母线设备没有遮栏或邻室具有超过 100OV 电压,电气
室门未全部闭锁。
c.在电气装置带电时的工作。
1.下列情况下可不需停电工作。
a.工作本身不需停电或绝对没有可能触及带电的导电
部分。
b.若停电影响生产很大,而且工作量不多,时间不长,
则可在不停电并不设遮栏的情况下,靠近设备或在带电部
分或外壳上进行下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