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
为有效防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误报
警,提升监控系统现场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发挥安全监控
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一、规范现场管理,按照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监
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21)》要求
进行安装、维护。
1、甲烷传感器是煤矿重要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
定范围。检定工作必须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公示、年度评
审通过、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检定合格仪器
可以入井,检定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正常使用的甲
烷传感器的检定周期 1 年,新购、更换甲烷传感器的黑白
元件、经受大于 4%CH4 气体冲击后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
方可使用。
管理规定:对携带不合格仪器入井使用的责任人,按
50 元/台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有关责任人按 100 元/台
进行处罚。
2、甲烷传感器入井使用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行 24h
~48h,正常后方可入井。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库房检修人员按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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