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段、路段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驾
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做好特殊时段、路段的
事故防范措施,更好的落实公司相关制度,特制订本规程
一、车辆在道路同方向时的操作
1、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
快速车道,右侧为慢车道。在快速车道的车辆应当按照快速
车道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行驶速度的,应当
在慢速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
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车辆超过前车时,可以借
用快速车道行驶。
2、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
道的车辆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正常行驶。
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速度的操作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
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车辆不得超过下列
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时 30 公里,
公路为每小时 40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