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是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中为了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与文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的补充协议。本文将详细解析其中涉及的关键知识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工程预算的一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规定,这笔费用是专项用于施工安全管理的,不能挪作他用。在本协议中,工程暂定价为2500万元,其中2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甲方(通常是建设方或业主)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支持和监督乙方(通常是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安全问题,组织三方责任主体(建设、监理、施工)进行考核,以及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乙方则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遵守成都市的相关规定,并接受行政部门的检查。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需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安全事故。此外,乙方还需要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配合安全监督检查,并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问题承担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办法通常是在合同签订后预付一定比例,随着施工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完成后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结果支付余额或给予奖励。乙方需要确保这些费用的专款专用,并在财务上进行明确记录。
违约责任按照主合同执行,而本协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这份协议明确了甲乙双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