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石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一、作业条件
- **施工任务单**: 施工单位必须接到专业施工工长下发的施工任务单,并确保任务单签章齐全。
- **安全教育与培训**: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自己工作岗位的操作要求,能够熟练使用相应的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 **障碍物处理**: 工地现场的地面上、地下电缆、管线、旧建筑物、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需排除处理完毕。
- **临时设施**: 包括照明、动力供应、通风设施以及必要的安全设施都需准备就绪。
#### 二、工艺操作流程
1. **独立基础位置放样**: 在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建筑物测量控制网的资料和基础平面布置图,确定独立基础的位置。然后按照图纸尺寸用砖砌井圈(至少高于地面200mm),并在井圈上标记出基础轴线,这些步骤完成后需相关部门复查并办理预检手续。
2. **沿井圈轮廓开挖**: 按照预先砌好的井圈轮廓线进行开挖。如果开挖深度较浅,可以采用钢管扣件加顶托支撑于木模板上的支撑系统;如果开挖深度较深,则需要使用钢管扣件加顶托支撑于钢板上的支撑系统。开挖过程中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每层厚度不超过60cm,开挖后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避免在坑边1.2米范围内堆积。
3. **修整坑边**: 根据开挖进度及时修整坑边,保持基坑尺寸准确,清除浮渣和松散石块。
4. **清底**: 当开挖到设计深度后,清理坑底,确保坑底平整,清除浮渣和松散石块。
#### 三、技术要求
- **位置放样**: 在完成场地三通一平的基础上,依据建筑物测量控制网资料和基础平面布置图,精确测定独立基础位置,并做好砖砌井圈和标记基础轴线。
- **开挖方法**: 根据开挖深度选择合适的支撑系统,开挖土层时每层厚度不宜超过60cm,开挖出的土石方要及时运走。
- **坑边修整与清底**: 及时修整坑边,保持基坑尺寸准确,确保坑底达到规范要求。
#### 四、质量要求
- **符合标准**: 基坑施工质量必须符合《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T50-125-2021)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1)的要求。
- **持力层岩石强度**: 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 **允许偏差项目**:
- 轴线位置:独立基础允许偏差为10mm,其他基础为15mm;
- 基底进入持力层深度:允许偏差为-30mm~+50mm;
- 基底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0mm。
#### 五、安全事项及成品保护措施
- **基坑覆盖**: 已挖好的基坑必须用木板或脚手板、钢筋网片盖好,防止物体和人员坠落。
- **照明要求**: 使用低压电源(24V以下)、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进行照明。
-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上口外圈设置挡土台,防止灌水和掉土;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上口需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围护栏杆。
- **土石方堆放**: 基坑边1.2米范围内禁止堆放土石方。
- **成品保护**: 施工过程中需妥善保护场地的轴线桩、水准点,不得碾压桩头或弯折钢筋;保护好井圈上的标记,不得用混凝土遮挡;雨天不得进行土石方开挖,现场需有排水措施。
通过以上详细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土石方开挖工程不仅涉及复杂的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还涉及到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在进行此类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