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公司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解析
#### 一、制度背景与适用范围
1. **制度背景**:本制度是基于《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2. **适用范围**:
- 本单位管辖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如员工宿舍、食堂等)。
- 未签订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1. **疏散出口**
- 当单个房间或厅室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
- 面积大于60平方米时,每个房间或厅室应至少设有2个疏散出口。
-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得超过20米。
2. **疏散门**
- 必须采用平开门,不得使用平移门、卷帘门或旋转门。
- 疏散门通常应向外开启,但在特定条件下可向内开启。
- 在距离疏散门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任何障碍物。
3. **疏散走道**
- 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并保持平直畅通。
- 走道需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的防火隔离。
- 地面、顶棚及隔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4. **疏散楼梯**
- 应确保人员可以顺畅通行,踏步分布均匀。
- 楼梯间内不得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存室等。
- 疏散楼梯应直接通往屋顶,并在各楼层位置保持一致,首层能够直达室外。
5. **安全出口**
- 人员密集场所每层应至少设置2个安全出口。
- 特殊情况下,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并配置辅助疏散设施。
- 开口部位(如窗户、阳台等)不宜设置防盗窗;若必须设置,则应保证内部易于开启,并配备辅助疏散器具。
6. **安全疏散标识**
-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上方应标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 疏散指示标志应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位置,且相邻标志间的最大距离为20米;在袋形走道,不应超过10米;在转角区域,不应超过1米。
- 设置在地面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线连续性,间距不应超过5米。
通过上述对某公司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在制定和实施此类管理制度时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疏散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以及安全疏散标识的具体设置要求。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提高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效率,还能有效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