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学校南校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而设立的重要组织,其成员包括校长韩栋、副校长罗明彬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如胡文峰、刘秋香等。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校园内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国家、省、市、县的消防工作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持续改进。
2. 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3. 组建并培训义务消防队,确保队员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4. 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全且功能正常。
5.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6. 对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因失职导致问题的人员进行处罚,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 确定宿舍、食堂、保管室等为消防重点部位,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 这些部位应设置禁火标志,建立消防档案,禁止吸烟。
3. 消防器材应妥善存放,管理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和报警流程。
4. 电工需定期检查电器线路,避免安全隐患,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5. 电脑室操作遵循安全规程,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
6. 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只允许经过审批的专人领取和使用,剩余物品及时回收。
7. 图书馆和打印室保持门窗开启时有人看守,防止火种进入。
8. 教师在组织活动时要注重消防安全,确保学生安全。
【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现场最高职务的干部担任总指挥,负责协调灭火、疏散和救援工作。学校应有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疏散路线、灭火行动和配合外部救援力量等步骤,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响应。
通过这些严格的制度和职责分配,光明学校南校区致力于创建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有效应对可能的消防安全挑战。同时,这也有助于培养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