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信息化应用合作协议模板.doc
2.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资源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上传者)
《移动信息化应用合作协议详解》 移动信息化应用合作协议是企业在开展基于移动终端的信息化服务时,与合作伙伴之间签订的重要法律文件,旨在确保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效整合资源,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议通常包括合作原则、合作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合作原则** 1.1 双方在合作中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遵循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旨在达成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强调了合作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效益性。 1.2 甲乙双方互相视为重要客户,承诺为对方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优惠的产品和服务,体现了双方对合作的重视和互惠互利的精神。 **合作内容与名词解释** 2.1 移动信息化业务是指通过在企业内部部署MAS(Mobile Agent Server),为客户提供包括短信、彩信、WAP、手机客户端等在内的信息化应用服务。MAS作为桥梁,连接企业信息系统与移动行业应用网关。 2.2 MAS是核心设备,它帮助企业实现内部系统与移动网络的融合,提供移动信息化服务。 2.3 用户是指双方共同的客户群体,既包括现有客户,也包括潜在客户。 2.4 注册客户是指同意接受信息发送并签约的客户,他们有权享受特定服务。 2.5 业务功能范围包括提升客户服务的短信服务,如业务推介、资讯定制等,以增强客户体验。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需自行提供业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MAS的正常运行。 3.2 甲方负责MAS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配合乙方的售后服务,若因设备问题导致业务中断,双方需友好协商解决。 3.3 甲方承诺至少连续使用乙方的移动信息化业务一定期限,并按时支付费用。 3.4-3.6 甲方必须确保信息发送的合规性,只向注册客户发送信息,不得发送商业广告给非注册用户,违反规定可能导致合同终止。 3.7-3.8 甲方需告知用户服务详情,征得同意后提供服务,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咨询和投诉。 3.9 甲方发送信息必须通过乙方指定的保特服号码,以保证信息的正规性。 3.10-3.11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敏感信息保密,并确保只向自愿接收信息的内部员工或注册客户发送。 总结来说,移动信息化应用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为移动信息化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份协议对于规范企业间合作,保护双方利益,推动移动信息化服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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