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机构及职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机构是学校食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食品安全管理: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饮食安全。
2. 人员管理:负责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包括食堂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厨师、服务员等的选拔、培训和管理。
3. 设施管理:负责学校食堂的设施管理,包括食堂设备、卫生设施、食材储存等的管理和维护。
4. 饭菜质量管理:负责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管理,确保饭菜的安全、卫生和营养价值。
5. 安全监管:负责学校食堂的安全监管,确保食堂的安全生产和运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机构的主要人员包括:
1. 学校食堂法人:陈俊智(校长),负责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食堂安全监管:唐 杰(后勤副校长),负责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二责任人。
3. 食堂安全管理员:陈华民,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及食堂人员的日常管理。
4. 食堂管理员:刘复存(司务长),负责学校食堂的具体管理员,对食堂餐饮的从业人员、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
5. 食堂管理员(会计):王敏,负责学校食堂的专职管理者,负责学生伙食费的充卡和学校食堂账务的管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体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 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
3. 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 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5. 组织每月一次的大型联合检查活动。
6. 排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
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规范包括:
1. 执行《食品卫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
2.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着装上岗。
4. 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5. 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6. 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7. 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8. 尊师爱生,热情服务。
9. 文明生产,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10. 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明确,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人员管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