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明股东与隐名股东协议书》是企业股权投资领域中一种特殊协议,涉及到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分配和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以下是对该协议书主要内容的详细解释:
1. **目标公司概况**:协议中提到的目标公司是已注册成立的企业,具有明确的注册地址和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在工商登记中有所记载。
2. **出资情况**:协议明确了实际出资人(甲方)和名义出资人(乙方)的关系。虽然乙方在工商登记中显示为股东,但其出资实为甲方提供,甲方拥有实际的股权权益。
3. **股东权益**:甲方作为实际股东,承担投资风险,享有投资收益,包括资产受益、股息、公司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乙方仅作为名义股东,不享受股东权益,不承担投资风险,但需向甲方支付固定报酬。
4. **第三方纠纷处理**:在出现与公司有关的第三方纠纷时,实际股东甲方需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股东责任,这保障了甲方在法律上的权益。
5. **股权处分限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随意处分其名下股权。若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或公司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6. **股权被强制处分的赔偿责任**:如乙方因个人原因导致股权被司法强制执行,对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需全额赔偿。
7. **担保条款**: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可能需要提供财产或信用担保,以确保在违反协议时能够承担责任。
8. **协议效力与争议解决**: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时生效。协议引起的争议将通过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这份协议书旨在保护隐名股东的权益,同时也明确了名义股东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并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双方都应充分理解条款内容,以避免未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