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针对在湖南省内进行民用建筑建设时,因客观条件无法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而需要缴纳的一种费用。这一费用的收取旨在确保城市建设的同时,兼顾人民防空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收费对象和范围**:
收费的对象主要是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国有土地新建(包括危房翻新住宅项目)的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这意味着无论是商业开发还是居民住宅建设,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需要承担此费用。
2. **收费标准**:
- 对于10层及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收费标准根据建筑物的抗力等级和所在城市类别有所不同。例如,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如长沙市)的标准为2200元/平方米,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二类和三类城市的收费标准依次递减,其他县城则为1600元/平方米。
- 对于10层以上但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城市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收取,例如6B级的标准在1300元至1000元之间,按7%至3%的比例计算。
- 对于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其他民用建筑,收费标准同样按照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比如6级的标准在2200元至1600元之间,比例从5%到2%不等。
3. **执收单位**:
这项费用由县级及以上的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体现了政府对防空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4. **城市类别划分**:
根据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分类,湖南省的长沙、株洲、衡阳、岳阳属于一类城市;湘潭、邵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冷水江、吉首属于二类和三类城市。这些分类对于确定收费标准具有直接影响。
5. **计算方式**: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计算通常基于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同类型的建筑有不同的计算基数和比例。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是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所有楼层的建筑面积总和。
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湖南省在推进城市建设的同时,如何通过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来平衡经济发展与国防安全的关系,以及对各类民用建筑的费用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这样的政策有助于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市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