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旨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的转化和产业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是该办法涉及的关键知识点:
1. **科技成果转化定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产生的实用科技成果,通过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步骤,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并发展新产业的活动。此外,还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如技术开发、转移、交易、咨询和培训。
2. **政策支持**:政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于企业引进的科技成果并在本地转化的,将根据技术合同的实际交易额给予后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
3. **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鼓励设立科学技术奖,有资质的法人单位可申请开展评奖工作,并有机会获得专项支持。同时,对获得社会力量组织评选的科学技术奖项目,将被优先纳入市级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库,并给予资助。
4.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每年选取不超过20个优秀项目进入培育库,每个项目一次性资助5万元,并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科学技术奖评选。
5. **省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对驻湛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在省和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评选中的获奖项目,按照1:1的比例给予资助。
6.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单位参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对促成技术交易并实现产业化,且交易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平台,给予不同级别的资助。
7. **技术合同登记**:推进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设立二级技术合同登记点,对登记点和经审批通过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资助。
8. **技术经纪人培养**:对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证书并在本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按年度促进的技术交易额给予一次性资助。
9.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释义**:市转化平台是独立法人机构,提供技术交易、定价、投融资、咨询等服务,连接各类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的集聚和转化。
10. **技术合同与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是科技成果转换的重要载体,经认定登记可享受优惠政策。技术经纪人是促进技术交易的专业人员,他们挖掘需求、提供中介服务和技术推广应用。
这些措施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激励创新,促进技术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湛江市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