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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
的全新型产品。下文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
战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从整体上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
竞争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
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 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
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详见
附件一、附件二)。
第五条 “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
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和修订,由省科技厅发布。
第六条 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
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
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
入不低于 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
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