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是针对医疗机构内部生活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制定的一套规范。这份规定将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旨在通过科学分类,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电池、荧光灯管、废胶片和相纸等,这些都是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或对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收集和暂存设施,并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合作,确保这些垃圾得到安全处理。
易腐垃圾,主要来自食堂、办公楼等区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和花卉垃圾等,这类垃圾可以通过生物技术进行就地堆肥,转化为有机肥料,有利于土壤肥力的提升。
可回收物,涵盖了一次性塑料制品、未受污染的输液瓶、塑料包装、纸张、纸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这些物品在回收后可以再加工,制成新的产品,大大减少了对新资源的需求。例如,回收1吨废纸可生产850公斤好纸,节约300公斤木材,同时减少74%的污染。此外,不同类型的可回收物需要按照特定方式进行处理,如塑料袋不能与餐厨垃圾混装,应放入可回收垃圾箱。
其他垃圾,包括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纸、纸巾等。这些垃圾通常采取卫生填埋的方式,以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的污染。
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尤其关键,如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等,医疗机构需集中收集,并与合格的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确保这些垃圾的安全处置。
对于可回收物,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进行分类投放和暂存,并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合作,确保可回收物的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以实现可追溯性。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在利用这些回收物时,必须避免它们返回到原来的使用途径,以防止可能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定,不仅是环境保护的措施,也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医疗环境的清洁安全,同时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