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是用于预防和监测电气火灾的重要设施,其设计、施工和验收需遵循中国消防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的规 X。本系统的主要目标是准确探测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供电连续性,并具备高效管理和维护能力。以下是该系统的一些关键技术和要求:
1. 系统设计与合规性:系统施工应完全符合中国消防规 X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标准。监测和信号显示的布线需遵循相应规 X,并获得当地消防局的批准。
2. 设备质量保证:提供的设备应来自具有五年以上产品生产历史的厂商,并持有国家强制3C认证。主机和监控探测器应有中国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视中心的有效检验报告,并保持产品的一致性。
3. 技术文件:设备进场验收时,需提交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详细系统图、控制图、安装和维护手册、EMC报告等文件。
4. 系统总体要求: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需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能准确预警电气火灾隐患,不影响主回路供电,具备区域化和集中管理功能,采用RS485通讯技术,抗干扰性强,精度高,误报率低。系统还应有中文操作界面,大容量报警记录功能,备用电源支持4小时连续供电,且适应各种环境条件。
5. 系统结构:系统由探测器、监控单元和主机组成,通过RS485总线连接。探测器使用高精度零序互感器,报警值可调,具备EMC报告。监控单元有液晶显示,可本地报警并记录,外壳防火。监控主机配备中文软件,大屏幕显示,工控机配置,支持琴台式或柜式安装,有备份电源和记录功能。
6. 施工规定:施工前需有审核合格的图纸和技术文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竣工时,施工单位需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检验记录和竣工报告。
7. 布线要求: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布线需使用指定的屏蔽双绞线,如RVSP,确保通讯距离和抗干扰性能。
8. 功能特性:探测器的剩余电流报警值可在30-1000mA之间设定,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监控单元和主机则具备多种功能,如自检、参数设置、报警记录和通讯能力。
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的建设是一项严谨的工程,涉及到设备选择、系统集成、施工工艺和后期运维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循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