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监理实施办法2021最新.doc】文档主要阐述了湖南省在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中,如何有效地实施监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以下是根据文档内容提炼出的相关知识点:
1. 监理体系:湖南省遵循“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进行管理。
2. 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单位需经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具备法人资格。
3. 招标与监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未达到招标规模的项目也需实行项目监理制,进行异地监理。
4. 监理组织结构:以市(州)为单位设立监理处,监理处下设驻地高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较大改造任务的县(市)设立监理组,每10公里配备1名监理员。
5. 监理人员资格:驻地高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需持有相应培训证书或专项监理资质证。
6. 监理设备与支持:监理处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电脑,以满足工作需求,建设单位应支持驻地监理工作。
7. 工地试验室:监理处需建立工地试验室,配备试验设备,并接受质监部门核查,工程材料检测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8. 监理职责:
- 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放样检查、不合格材料禁用、工程开工作业监督、工序质量检验等。
- 计量与支付:核实工程量和价值,未经签认不予支付。
- 合同管理与进度控制:涉及变更决定、人员设备检查、施工进度监督等。
9. 监理违规处理:对监理单位的不正当行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警告、通报批评、资质处罚等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公路改造工程的监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工程事故,保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权益,同时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