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一种由银行发出的支付承诺,确保买家(进口商)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支付给卖家(出口商)。以下是一些关于信用证的常见问题及其答案,这些内容主要涉及了信用证的操作细节、单据要求以及与提单相关的规则。
1. 银行接受的单据日期:根据UCP400,银行可以接受出单日期早于信用证日期的单据,但不能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提示日期。
2. 清洁提单:提单上没有关于货物或包装状况缺陷的声明或批注,且有on board日期,银行会认为运输单据满足"clean on board"条件。
3. 提单日期与装运期:提单日期不能早于"before"日期,也不能等于或晚于"after"日期,例如,"before 15th April"则提单不能是15th April。
4. 装运期:在"after 15th April until 30th April"的情况下,15th April之后的提单是无效的,但30th April是可以的。
5. FOB条件下的运费条款:如果信用证要求注明"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提单必须照抄,否则会导致单证不符。
6. "shipper load and count"和"said by shipper to contain":这两种表述可以接受,因为它们是船公司或出提单者的免责条款。
7. 倒签提单:如果单据表面与信用证相符,即便提单倒签,开证行不能以此为由拒付,除非有其他明显违规行为。
8. 交单期限:未规定交单期的信用证,提单日期后21天内提交单据是允许的,只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9. 提单日期与交单期限:"within 10 days from B/L date"意味着最晚交单期是B/L日期后的第10天,而"after B/L date"则是第11天。
10. 保险单份数:若要求"one original plus two copies",则需提供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
11. 装运日期计算:如信用证要求"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L/C issue",则从信用证开立的次日起算第90天内为有效装运日。
12. 洁净已装船提单与备运提单:如果信用证要求洁净已装船提单,但船公司提供了备运提单,出口商需向船公司争取洁净已装船提单。
13.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提前签发的,显示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日期,预借提单是在货物尚未完全装船时签发的。两者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为它们可能掩盖货物实际情况。
14. 提单背书:不同类型的提单背书由不同的主体完成:
- "to order"通常由shipper背书转让。
- "to order of shipper"也由shipper背书。
- "to order of XXX bank"则由指定银行背书。
15. SWIFT来证中的代码39a pos/neg 5/5表示信用证金额允许有+5%到-5%的浮动。
以上是关于信用证操作的一些关键点,对于外贸从业者来说,理解和遵循这些规则至关重要,因为任何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或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务必仔细检查所有单据并确保与信用证条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