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化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信息设备的制造、服务、软件等多个方面,是推动我国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增强国家综合国力的关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并且在国际上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起步、技术水平、相关法律法规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该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电子信息产业化的基本概念,是基于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的整个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环节。我国在2004年通过《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将电子信息产业细化为电子信息传输服务与计算机服务、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及租赁、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和软件业四个部分。
在发展现状方面,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虽然在一些领域取得了全球领先的产量,如彩电、微型计算机、数码相机和手机等,但产业发展仍面临挑战。我国本土企业竞争力较弱,研发能力不足,投入有限,导致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水平普遍不高。产品附加值低,许多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如光电子、微电子、材料等,主要依靠进口,本土企业的创新投入与产业化的客观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此外,产业规模效应明显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缺乏重大产业项目的支撑,以及国际化竞争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资企业的依赖过重,这虽然有助于利用外资,但也暴露了我国在核心技术上的脆弱性。
为了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化的效率和速度,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政策和对策。对策应包括加强企业的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产业规模效应,加强产业链的整体布局和联动,以及在确保利用外资的同时,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从而提升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要实现这些目标,还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的建设,来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