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制度是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防止病原体的传播。以下是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的详细说明:
1. **医疗废物定义**:医疗废物指的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这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废物(如使用过的注射器、手术器械)、病理性废物(病理组织、生物样本)、损伤性废物(如锐器)、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2. **管理责任**:医疗机构各科室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确保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3. **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分类收集,使用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如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用黄色包装,病理性废物需防腐处理后收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得与感染性废物混合,但小量药物性废物可标明后混入感染性废物。
4. **包装与封口**:收集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无破损、渗漏。装满3/4时使用有效封口方式,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遗撒。高风险废物如培养基、标本等需先就地消毒后再处理。
5. **运输规定**: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和路线上运送,避免穿越敏感区域,如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做好防护,防止接触废物。
6. **暂存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需有明显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设有防渗漏、防鼠等安全措施,暂存时间不超过两天。专人管理,记录废物来源、种类、重量、去向等信息,保存至少三年。
7. **处理流程**:医疗废物统一由专业处理站回收,禁止科室和个人私自处理。锐器需放入锐器容器,一次性注射器等物品分离针头后收集。
8. **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废物用不同标识的包装,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依情况混合。包装前检查完整性,装满后严密封口,禁止取出。污染的包装需消毒或加层包装,禁止随意倾倒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须合规。
9. **运送制度**:专人及时收集医疗废物,交接时登记废物信息。医疗废物按类别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运输,防止破损、泄漏,每日定时运送,工具定期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要求医疗机构从收集、分类、包装、运输到暂存,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