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问责机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问责机制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公司的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为此,必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强化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同时,需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健全从部门到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的工作格局。
二、安全问责机制的健全
安全问责机制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要制定安全问责制度,完善安全问责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安全责任,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将安全责任一级一级的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增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彻底杜绝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负责任等问题。
三、安全问责机制的落实
安全问责机制的落实需要本着对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正视问题,敢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坚持原则,有错必问,有过必责,问而有力,责而必究,既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也要严厉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务求真问、深究、严惩。
四、安全问责工作的开展
安全问责工作需要首先做到不论是谁的问题,不管是谁的责任,都要根据管理失职程度和责任大小,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能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其次要增强安全问责的威慑作用,警示安全管理人员既要事前负责,又要过程负责,更要全面负责,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意识。
五、安全事故问责的经济处罚
安全事故问责的经济处罚包括:发生安全事故客服中心经理当月绩效考核安全生产项为零分,部门主管、部门班长及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为零分;因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50000元(含3000元)的,部门主管、部门班长及直接责任人除当月绩效考核安全生产项为零分外,同时扣除部门主管、部门班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当月项目补贴,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经济目标挂钩。年度因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取消部门主管、部门班长及直接责任人年终奖金。
六、安全问责的追究处理
安全问责的追究处理包括: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或效能告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止检查、辞职;建议免职;依法或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降级(职)、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班组各级责任单位挂黄牌或红牌,并给予经济处罚;队班组各级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