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人口密集的高层住宅和商业建筑,消防安全更是不容忽视。这份工作方案旨在通过综合治理,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目标包括实现“六个100%”,确保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等关键环节的排查和管理达到全面覆盖,同时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户籍化管理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配置等。
成立了专门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各级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治理工作的高效执行。
治理范围主要针对27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建筑,包括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以及10-33层的一类建筑和9-18层的二类建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其他24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进行整治。
治理内容涵盖多个方面:
1. 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材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或脱落。
2. 建筑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按标准设置,功能完好,消防控制室设备正常运行。
3. 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出口、防火门、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标准,防止被占用或堵塞。
4. 管道井:清理杂物,确保管井井壁、检查门完好,日常维护到位。
5. 电气燃气管理: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燃气管线的安全性,落实日常维护和安全措施。
6.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微型消防站能力,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
工作措施包括全面摸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消防设施状况,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畅通安全疏散通道,同时强化电气和燃气安全管理,以及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自救能力。
这份工作方案通过系统性、全方位的措施,旨在构建一个健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防火能力和应急响应效率,从而保护高层建筑内的居民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